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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三大发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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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总统尹锡悦正式就职 青瓦台结束“总统府时代”******

  中新网5月10日电 综合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0日,韩国总统尹锡悦宣誓就任第二十届总统。然而前一晚,韩国一论坛上却出现“在就职典礼上用手榴弹进行恐怖袭击”的相关帖文。目前,韩国警方正在就此事进行调查。此外,青瓦台时隔74年全部开放,由此结束了其“总统府时代”。

当地时间5月10日,韩国总统尹锡悦宣誓就任第二十届总统。当地时间5月10日,韩国总统尹锡悦宣誓就任第二十届总统。

  尹锡悦发表就职演说 强调建设由民做主的国家

  10日上午,韩国前总统文在寅、朴槿惠以及多名历任总统家属出席在国会举行的第二十届总统尹锡悦的就职典礼。

  尹锡悦在发表就职演说时强调,他将建设由民做主的国家。他表示,目前需要基于自由民主主义和市场经济体系重建国家,使韩国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我肩负着这些时代使命而今天站在这里”。

  他提及经济增长时强调,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众多国民可以找到新的机遇,进而消除两极分化和矛盾的根源。而快速的经济增长只有基于科技和创新才能实现。

  尹锡悦还列举了新冠疫情危机、供应链重组、气候变化、粮食和能源危机、低增长和高失业率、两极分化和社会矛盾等各种问题,并指出这些问题应靠政治来解决,但此刻韩国政治面临着民主主义危机,未能发挥作用。

  就职典礼遭遇炸弹威胁 警方展开调查

  不过,就在就职典礼的前一天晚上,韩国一论坛上出现了“在就职典礼上用手榴弹进行恐怖袭击”的相关贴文。

  韩国警方表示,这则帖文共有60多条评论,目前该帖子已经被删除。

  据称,此案将很快被移交给首尔瑞草警察局进行正式调查。

当地时间2022年5月8日,韩国首尔,青瓦台向公众全面开放前两天,不少民众提前来到青瓦台附近打卡拍照。图片来源:澎湃影像当地时间2022年5月8日,韩国首尔,青瓦台向公众全面开放前两天,不少民众提前来到青瓦台附近打卡拍照。图片来源:澎湃影像

  青瓦台结束“总统府时代”,时隔74年全部开放

  尹锡悦上任首日,韩国原总统府青瓦台时隔74年全部开放。韩国YTN电视台的画面显示,开门瞬间,74名民众代表捧花涌入。

  3月20日,尹锡悦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宣布,将把位于青瓦台的总统办公室迁至位于首尔龙山区国防部大楼,并在其上任首日,即5月10日对外开放青瓦台。

  青瓦台位于首尔市中心景福宫的北侧,是韩国总统的官邸。1968年发生袭击总统未遂事件后,青瓦台前的道路一度被规定禁止民众随意通行,以确保总统安全。2017年6月,为打造“亲民开放的总统府”,文在寅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青瓦台门前道路24小时对外开放。

  按尹锡悦的说法,青瓦台是韩国“帝王般”总统制度的象征,将不利于推行政治改革。由此,青瓦台正式结束了其74年的“总统府时代”。

  •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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